2014年5月,本所承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并指派潘志彬律师为其辩护人。潘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于第一时间前往闵行区看守所进行会见,并于次日赶往闵行某派出所,与承办警官取得联系,并经过多次与受害人沟通,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在得知该案已经移送闵行审理队后,立即赶往闵行审理队递交取保候审材料及相关证据。犯罪嫌疑人于第一时间被取保候审,多日后,该案被撤销。
2014年5月,本所承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并指派潘志彬律师为其辩护人。潘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于第一时间前往闵行区看守所进行会见,并于次日赶往闵行某派出所,与承办警官取得联系,并经过多次与受害人沟通,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在得知该案已经移送闵行审理队后,立即赶往闵行审理队递交取保候审材料及相关证据。犯罪嫌疑人于第一时间被取保候审,多日后,该案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