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 | 我在这里为立法建言献策

2023年06月12日 | 申汇所

从“为民做主”

到“由民做主”

2018年,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确定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先后参与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9件地方性立法的意见征集工作。

根据法规草案的特点、所涉领域,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遴选有相关办案经验的律师听取意见,对草案中的重要条款及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款,组织座谈会进行研讨,必要时也会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汇总和梳理,提炼主要观点,反馈给立法相关部门。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和热心律师参加法案起草的研讨会、读稿会等活动,直接参与规范制定过程。

2020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相应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布《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草案)》,向广大市民及专业人士征求修改意见。

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向辖区内热心公益的律师征求修改意见。我收到该草案后,经过仔细研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意见,其中有一条被后来正式发布的条例所采纳。

草案第五条(政府职责)规定: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置措施。

看到该条草案后,我经过仔细思考,并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第五条第一款里是不是可以加上区级政府的职责还需配合市政府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毕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在上海市内,很多种情况需要各个区协同,统一按照市政府或是国务院的工作安排。”

最终,我的意见被采用了。

《条例》正式发布时,该条款被表述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措施。”

对《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是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作为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之一。正因为有了这个渠道,才促使我们积极对上海市相关法规草案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

听取民声、传递民意,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与实践优势,积极为地方立法献计出力,是每一位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的职责与使命。

截至目前,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上报意见建议超过240条,其中很多最终获得立法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在不断的实践中,这一基层立法联系点,如今已成为表达民意、汇集民意、吸纳民意的桥梁纽带,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鲜活样本。

全过程人民民主 | 我在这里为立法建言献策

宋沪彬律师

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