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与汤女士是同年进单位、同年退休的同事,两人关系密切,平时无话不谈,就象一对亲姐妹。退休后,张女士喜欢炒股票,每天泡在股市里。2007年底,股市一路看好,张女士屡有收获,喜上眉梢。某日,张女士遇见汤女士,便对汤女士讲,现在股市这么好,何一起炒股,共同致富?。汤女士称,自己积蓄不多,只有二十余万元,这是准备嫁女儿的钱,万一炒股输掉了怎么办?见汤女士仍犹豫不决,张女士讲,要不这样吧,你把钱给我,算我借你的。我代你炒,赢了算你的,输了算我的。见小姐妹这么仗义,汤女士不好再说什么,就将二十万元通过银行转到了张女士的账户里。张女士随即将其投入股市,起先倒也有所增值,谁知随着大盘急剧下跃,张女士的账户也出现了不小亏损。而这时汤女士的女儿找对象的事倒顺风顺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汤女士便向张女士提出要求索回自己钱的事,可张女士怎么肯轻易割肉、退出股市呢?便再三推诿。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双方的关系逐渐恶化。最后,汤女士以索回借款为由,将昔日的小姐妹告进了法院。而张女士则称该二十万元是汤女士委托炒股,如要索回,按所购股票市价返还。双方争执不下。因双方的主张都缺乏证据,最终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女士分期分批返还汤女士二十万元(不计利息)。
点评:
1、“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尽管电视、电台、报刊几乎天天在宣传,可我们有些老人还是以为股市是个金饭碗,保赚不亏。尤其是在股市好的时候,看别人赚钱眼红,头脑一热,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抛了进去,结果可想而知。
2、亲戚、朋友及同事之间的钱款来往,一定要明确性质,到底是“送”、是“借”还是委托办事,要讲清楚。如果是“送”,那就不能再要回来;如果是“借”,那就要讲请(写清)借多少数额、借多少时间、利息怎么算等等;如果是委托办事,那就要讲清(写清)办什么事、在什么价格范围可以办、超出什么价格不能办、办得成怎么样、办不成又怎么样等等。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就是这个意思。本案中,张女士和汤女士两位昔日的小姐妹就是因为没有讲请这二十万元的性质,又象借款,又象委托炒股,似是而非,结果朋友反目,,双方都觉得吃了亏,很委曲,两败俱伤,实在是得不偿失,要吸取教训。
摘录于《老年维权百例析》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