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借款无踪影,老人维权实艰辛
於传宏律师
辛老伯是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家中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但老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2007年夏天,久不联系的儿子突然上门前来探望父亲,他对辛老伯讲,现在思想观念要转变,钱放在银行里是死钱,现在还有谁把钱存银行?股市这么好,钱要去买股票,买基金,要钱生钱。辛老伯讲,股票基金我都不懂,钱还是放在银行里保险。儿子说,要不这样,算是我向你借钱,以后还你,如果赚了钱,我给你比银行更高的利息。经不起儿子的软缠硬磨,辛老伯将自已一生的积蓄人民币二十余万元全部给了儿子,儿子还一本正经地写了借条,辛老伯也不在意,将借条随手放在抽屉里。这样过了一年,到2008年末,辛老伯被查出患了胃癌,住院开刀,尽管医药费大部份由国家承担,但自已还需要出资购买一些自费药及营养品,化费较大。辛老伯想起了借给儿子的钱,想讨回来自用。谁知这时儿子突然玩起了失踪,不但不到医院来探望父亲,连人也找不到了。辛老伯赶紧让老伴回家看一下放在抽屉里的借条还在不在,结果可想而知,借条不见踪影。老伴这才想起半年前有一天儿子来家,将家里的箱子抽屉翻了个遍,不知在找什么东西,看来是把借条拿走了。老夫妻两赶紧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想方设法找到了儿子,谁知儿子矢口否认曾经借过老爸的钱。这下民警也无法继续处理下去了,两位老人真是欲哭无泪。后向律师求助,律师分析如要将这二十万元钱讨回,因儿子不承认,证据不足,法律上有障碍;但律师发现其儿子曾在1994年将一套辛老伯单位分配的公房(现价值约人民币六十万元),以自己个人的名义购下产权,现辛老伯可以主张产权共有,以此维护自已的权利。于是辛老伯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诉到法院,法院支持了老人诉请,判决该房屋辛老伯有50%的产权,这样,律师辛老伯争回了约三十万元的利益。
点评:
1、老人的积蓄是老人一生奋斗的成果,是一生心血的积晶,也是老人晚年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来之不易,一定要妥善保管,切勿轻易动用,更不能随意借给他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临时借与他人,一定要办妥相关的手续(如要求对方当场写妥借条等),最好还要让对方请有归还能力的人作担保,借条要妥善保管,这样自己的权益能切实得到保障。俗话说“站着放债跪着讨”,“借债容易讨债难”,这个教训一定要吸取。
2、老人对子女一定要坚持原则,要关爱不能溺爱。本案中辛老伯对儿子关爱有加,单位分的房子也给儿子,二十万元的积蓄也随手给了儿子,借条也不妥善保管,结果儿了来个死不认账,老人受到的财产损失和心里打击可想而知。一定要教育子女自强自立,而不要“傍老”、“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