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於传宏,男,195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执业,他忠于职守、业务精湛,现执业于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2001年,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於律师率先加入法律援助骨干律师队伍。十五年如一日,他不忘初心、心系民众、敬业奉献、无怨无悔地承担着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用爱心传送着法律援助的温暖。十多年来,於律师坚持每月到中心窗口坐堂值班,听民情解民忧,承办了上百件法律援助案件,妥善调处多起群体性劳资纠纷,参与化解多起信访案件,积极参与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法援人“匡扶正义、扶贫助弱”的承诺。
01
伸张正义做贫弱群体的守护者
於传宏律师精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职工维权工作积极性高,不计得失、满腔热情地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为他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一个健身娱乐公司因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却拒不整改而被查封,一夜之间公司老总不知去向,近200名员工既失去了工作,又无法结算劳动报酬,基本生活没了保障。种种压力导致员工情绪激动、急躁、偏执,纷纷到信访办静坐集访。於律师接到中心电话后,果断地放下手上的业务,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参与接访。他利用律师的中立性、专业性的职业优势,耐心地为员工理智、客观地分析事态,提供律师意见,适时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并亲自为员工办理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在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后,於律师又向区领导谏言,为尽快妥善处理该起群体性纠纷,防止事态复杂化,建议一方面由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核查员工工资,提供发放依据,政府先出资垫付工资;另一方面,员工快速申请法律援助,全权委托律师提起仲裁、诉讼和执行,最后归还政府垫付款。最终,於律师的意见被领导采纳,二周后员工都高高兴兴地拿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然而,於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才刚刚开始,按照法律程序案件进入仲裁阶段,需经历数次的庭审,才能作出判决,判决后的执行……,於律师为此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妙龄少女小王在一家印刷厂工作时,右手不慎被机器轧断,留下终身残疾。於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打赢官司后,却发现印刷厂已经被吊销了营业执照,立即执行希望不大。於律师拿出自己的钱为小王买了车票,劝说她先回老家养伤,并承诺一直会关注此事,只要有一点信息、一丝希望,就会尽百倍努力去调查、申请执行,将维权进行到底。於律师几乎跑遍了公安局、工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到处搜集可供执行的证据。“功夫不负有心人”,於律师终于找到了原印刷厂法人,并再次启动程序申请法院执行。当小王得知这个消息后喜极而泣,当天赶来上海送上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02
甘于奉献做夕阳老人的贴心人
近年来,於律师成功调处了三十多起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件。在涉老维权案件中,很多是家庭内部矛盾,为了既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维系好家庭内部亲情和安定祥和的氛围,於律师从不机械办案,他善于根据不同的案情,运用不同的维权方式,以取得最佳的效果。於律师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老年人的好评。
一次法律咨询中,於律师接待了一名朱太太,了解到老太虽有多个子女,但相互推诿,不愿尽赡养义务。交流中,於律师得知朱老太子女的年龄与自己相仿,都是“老三届”,便以同龄人的身份分别与其子女其取得联系,进行谈心、普法、说服,此举效果明显,朱老太和子女们终于又坐在一起。在於律师的调解下,子女们一致达成赡养老人的协议,并当场兑现给了老人生活费。朱老太拉着於律师的手感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一位92岁的高龄纳保老人,其部分医疗费用需到女儿单位办理报销。因女儿与老人不和,故迟迟拖延不向单位申请报销老人的医药费。上万元的医药费得不到及时报销,影响了老人日常生活和疾病治疗,居委干部、调解员多次找其女儿设法劝说调解,而其女儿避而不见。於律师得知此事后,以律师的名义给单位领导写了一封信,于情、于理、于法希望单位能尽快为高龄老人报销医药费,并对其女儿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最终,单位同意了於律师的建议。至此,一起无法诉讼又调解不成的涉老维权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03
润物无声做阳光法援的播散者
於律师年轻的时候,也参军入伍曾是一名军人,所以他对部队、军营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非常踊跃地参与“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每当新兵入营、老兵退伍、“八一”期间,只要搞活动於律师都会挤出时间进军营,为广大官兵讲解基本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於律师还自愿与社区居委、养老机构结对,经常深入社区、养老院进行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2013年,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於律师自告奋勇地参加了“法律援助进大墙”活动,定期到看守所通过视频宣讲的方式,为在押人员讲解法律援助制度、申请条件、程序及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於律师也非常关心青年律师的成长,在“法律援助工作群”里,他经常与大家分享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以及办案经验等,对一些年轻的律师提出的问题和疑惑,他能够及时给出建议或意见。於律师每年都会参加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他评审的卷宗,除了打分还会留有一段评审意见,字里行间都透析出於律师对工作的一丝不苟,对青年律师的殷切期望。
於传宏律师心系群众的情怀和默默奉献的精神,十五年如一日,默默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不凡的人生价值!
於律师完全有能力谋求更高的待遇、更好的发展,可他就是愿意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法律援助工作中,甘心当一名“清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