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夫妻财产关系与离婚财产分割法律适用案例报告

2020年07月08日 | 葛珊南、钱陈

2018年9月《上海律师》
本文通过一例复杂的涉外房屋分割案件的二审审理、并为当事人赢得本案诉讼的过程,阐述了张某某与徐某某对上海市两栋别墅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争议,结论是在冲突规范上,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在实体法律上,适用香港法律;在争议判定上,张某某与徐某某就系争房屋产权不存在财产推定信托。系争房屋登记于徐某某一人名下,应认定为徐某某一人所有,张某某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本案件由葛珊南、钱陈与北京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付忠文律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宁宁律师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