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汇律师新年开展党内法律业务学习,共庆元旦佳节!

2020年01月03日 | 申汇所

申汇律师新年开展党内法律业务学习,共庆元旦佳节!

    2020年1月3日,为强化事务所青年律师的业务能力,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为提高事务所全体律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学习,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青年律师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公布的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本所副主任、业务总监潘志彬律师主持,资深党员律师、合伙人葛珊南律师列席指导,全体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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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潘志彬主任在逐条研读新法)
    会上,潘志彬律师对该《规定》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并总结了《规定》的五大亮点:一、修改《民事证据规定》,是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重要举措;二、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三、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四、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五、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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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葛珊南律师从实务角度指导青年律师理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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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申汇青年律师认真学习《规定》的内容)
    此次《规定》的出台明确和完善了一系列重要问题,使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举证、质证程序的设计更加科学化、精细化。通过此次业务学习,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更好了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最新动态,丰富了自身的知识储备,更新了民事诉讼业务知识。